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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散文」我家狗狗是个自来熟 文马战

五年前的一天,媳妇从闺蜜家抱来了一只小不点儿,毛茸茸的咖啡色的小泰迪。

小家伙儿一副小可怜样儿,很招人疼,可是我还是有点排斥他,因为我有点小洁癖,不太喜欢在家养宠物,但在家媳妇是领导,咱得服从领导不是,因为我知道一句老话儿,“听媳妇的没亏吃”。从此,小家伙儿就成了我们家的一员,时常玩玩游戏的儿子还给他起了个很威猛的名字“雪狼”。从此,小家伙儿也成了我晚饭后散步的伴儿,刚开始我只是把遛他当成媳妇安排的任务去完成,渐渐地就成了我的爱好,每天不遛他一圈儿就好像少点什么。

雪狼名字霸气,脾气却很随和,而且是个自来熟。不管见了谁,他都很随性地上前套近乎。若是他眼中的大人,只要不排斥他,他就会站起来往你身上蹭,你再抚弄他两下的话,他就会和你闹个没完,围着你上窜下跳,让你直呼惹不起。若是他眼中的小朋友,他就站在你面前,很友好地摇着小尾巴儿,胆大点的小朋友犹豫地伸出小手想摸他一下,他也很享受地期待着,绝不会因为你小而漠视你。若是遇到有点欺生的同类,他也好脾气地扭头跑开几步,然后再回过头来看着,绝没有一受惊就逃跑的架势。但是,这小家伙儿却与七、八岁的半大小子不对脾气,任你怎么惹他,他也是一副你闹你的我走我的就是不搭理你的神气样。

我家狗狗有点混血,小模样确实很漂亮,因此,他很是招惹人眼球,有一段时间,媳妇还很热衷给他梳小辫(当然也是为了夏天凉快儿),他也安之若素地没有什么反感,可这时尚的小辫却吸引了许多爱美女士的目光,遇见的都说“你家狗狗真漂亮,男的女的啊?”每逢此时,我都开玩笑地回一句:“新潮男!”这小家伙儿好像能听懂,小尾巴更欢快地摇着,小脚步更轻盈了起来。

每天晚饭后,小雪狼就亦步亦趋地跟着我,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“跟屁虫”。我想偷会懒儿再出去,他就蹲在我身边,生怕不带他玩儿,若看到我换上去遛弯儿的休闲服,他就叼起自己的玩具兴奋地转圈,他心里肯定在想:要出去玩啦,好高兴啊!。看来,我俩有了共同的爱好。

爱好相同就有可能成为好朋友,我觉得我们就是好友了,能不避寒暑每日一起去散步的好友。“旧犬喜我归,低徊入衣裾”,杜甫也有我这种感觉。不知这小家伙儿是不是这么想的?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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